企业治理
企业治理
丸红集团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以《社训》和《丸红行动宪章》的精神为准则,遵守法令和公司规定,从事符合企业伦理道德和经营理念的企业活动,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治理而不断努力。
企业治理体制
丸红是依据公司法设置了监事的公司,有关公司经营方针的决定、执行以及监督等经营管理组织的设立,如《企业治理体制图》所示。
企业治理体制图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会议
丸红的公司机构组织等,如下所述。
・董事会
董事会由13名董事(其中2名为外部董事)所组成,决定本公司的经营方针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的同时,负责监督董事的职务执行。
为明确区分经营和执行,由无代表权和业务执行权限的会长担任议长。2010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了20次会议。
・监事会
监事会由5名监事(其中3名为外部监事)所组成。本公司采用监事制度,各监事根据监事会所制定的审计方针及审计计划,通过出席董事会等重要会议或对业务及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审计董事的职务执行情况。2010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
・经营会议
经营会议设置于社长的属下,由社长和9名董事组成,审议有关经营的所有重要事项。2010年度经营会议共召开了40次会议。
・部门长会
部门长会由社长、董事、部门长、北中美经理、欧洲经理、中国总代表和东盟经理所组成,审议有关预算、决算、资金计划等事项以及其他有关业务执行的事项。2010年度共召开了4次部门长会议。
・执行官执行官会
执行官执行官会由38名执行官执行役员(其中10名由董事兼任)所组成,传达社长的方针指示,进行信息联络以及汇报决算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有关业务执行的各种事项。2010年度执行官执行官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
外部董事与外部监事
外部董事小仓利之、石川重明以及外部监事工藤博司、北畑隆生、黑田则正,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私人关系、资本关系或者交易关系等其他利害关系。
强化监事功能
监事除了出席董事会,听取董事有关业务执行状况和其他重要事项的报告之外,还出席经营会议等其他重要会议。
社长将定期召开社长和监事的会议,向监事报告有关的业务执行情况。其他董事、部门长以及行政部门部长每年向监事报告有关的业务执行状况。
委员会的设立
以强化企业治理为目的,设立了各种委员会。
主要的各种委员会及其职责如下所述。
・投融资委员会(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会议)
进行禀议项目的审议。由投融资委员会委员长决定经过委员会审议后应该提交经营会议的项目。
・合规委员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或随时召开)
针对构筑、维护、管理本公司集团的合规体制以及对实践合规进行支援和指导。
・高级管理人员待遇委员会(随时召开)
接到社长咨询后,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赏罚等待遇问题进行审议并给与答复。
・CSR与环境委员会(随时召开)
对本公司集团的CSR活动和有关保护地球环境的活动,以及活动的基本方针进行讨论和报告。
・内部控制委员会(随时召开)
根据公司法,对内部控制基本方针的构筑及运营进行确认并编写成评审及修改方案。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对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体制的构筑、运营以及有效性进行评审并编写成内部控制报告案。
・信息披露委员会(每年召开4次会议、或随时召开)
制定关于信息披露的原则和基本方针案,构筑并完善有关法定披露和及时披露的内部体制,并对有关法定披露和及时披露的重要性和合法性进行判断。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10年度支付给13名董事的薪酬为779百万日元,支付给6名监事(包括于2010年6月解任的1名监事)的薪酬为104百万日元。未支付金钱以外的董事薪酬。
